常在一起的朋友,知道我飯後總想吃個甜點。這「惡習」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染上的,還好慶幸不是大麻鴉片,否則真要改可真不容易,料必也相當痛苦。朋友當中,「飯後一支煙,快樂似神仙」的,以前怎麼講我都很難體會,自從我「飯後一甜點,快樂似神仙」後,才深深體會。我現在不管外頭應酬,還是家裡吃飯,如果飯後能吃到甜點,這一餐的「評點」,一下子自動就加了幾顆星添了不少分。
這幾年吃飯應酬多了,竟也養成另一種「惡習」,也就是說不管請人或被請,總覺在家裏面吃最好。在外面吃,赴宴、停車、環境、菜色、服務…都有顧忌,現在還加上不能喝酒、限制時間,這些都讓人覺得有點麻煩、意猶未盡,甚至嫌悪。當然在家擺桌設宴,勢必累了家人;然而我卻以為,既然都可以邀來家裡吃飯了,也不必在意要準備多豐盛多精緻的菜了!這果真應驗了莎士比亞在《馬克白》劇裡的一句話,“To feed were best at home.” 「宴客最好在家裏」,原來早就有人這樣說了!
今天幾位台北老同事來,我就在家裡用了餐。在中壢已有盛名的客家餐廳,外帶了幾道有傳統的特色料理菜,還另外叫了湯圓,大家吃得也都稱好,不敢嫌棄。尤其飯後,家人準備了兩道甜點,最讓人叫好。今天我們先是吃了美國藍瓶咖啡配千層蛋糕,再吃了自製的桑椹優酪乳。邊享用美食邊憶敘上班種種,閒話家常,大家都談得異常盡興,全説忘了自己幾歲!
不同的訪客自有不同的應對招呼。前幾天學生來了近二十位,我原意早交待下去,要在餐廳請他/她們好好吃頓飯,謝謝平時的愛護照料,結果學生還是決定每人帶了一道菜來,師生也盡歡了一天。而我的Buddy球友來時,我常也只是提供「鮭魚炒飯便當」裹腹,還能要他們個個稱讚好吃好吃呢!誰曰不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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