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6月11日

死刑的存廢


 

  這書法有趣,「不多」、「不少」,我也忘了在什麼地方照的。我照相常「亂槍打鳥」,專業或一般攝影民眾一窩蜂搶拍的,我不湊熱鬧,反而喜歡「自得其樂」。攝影總牽涉作者很複雜的哲學、美學,好壞沒一定有個準。

像拍這「不多」、「不少」,我想到台灣司法的死刑存廢問題。媒體報導說台灣居民大多數反對廢死,民調高達80%,足見大家還不能接受廢死的觀念。政治是處理眾人的事,還清楚淺白的說,政府或執政者是人民的公僕。這樣說來,廢死在台灣實在是行不通的。很多所謂「進步」政治人物、法律學者,說這是世界的潮流,我個人倒覺得,「因人而異」、「因地制宜」是比較務實的作法。例如以前新加坡新聞報導,有位年輕人隨意走在街上,看見路邊的車便惡意刮傷,政府依法要處以鞭刑,西方英美政府,總統總理電話求情皆無效,照樣打得這不良少年皮開肉綻。

然而我們在討論司法的時候,特別特別要注意「司法的謙抑性」,國家往往被激進的民主學者人士叫成「最大的暴力組織」,這不能說全無根據,尤其面對國家司法,個人的生命財產的安全,甚至名譽,實為渺小;面臨最直接的關係,稍不留意,人民便會受到不當公權力的侵害,特別對最關鍵的個人的生命,豈能不慎?所以我們講「司法的謙抑」,「不多」、「不少」正是中庸之道。司法從事人員,由上至下,特別要有「以最小範圍內行之」的修養,要有慈悲心,不要傷害到無辜老百姓的任何大小權益。所以「罪刑法定主義」、「程序正義」,最為要緊。

我在很多年以前,看見一則還滿有趣但也相當嚴肅的報導。媒體那時候登時任台南市長張燦鍙運河弊案,檢察單位公開了與案情全無關係,張與某婚外女士監聽的電話,談話內容那段「想你想你」較曖昧露骨的對談。市長夫人「大義滅親」,見報即刻火大控告,謂此乃「缺德的作法」。還有一個案子,也說明司法在實際運作上,正教我們應該要培養「無罪推定」的觀念。還記得轟動一時的1994年美國橄欖球星辛普森刑事案件嗎?上上個月剛過世的男主角辛普森,他聘請的一位律師的名言:「我從沒有說辛普森沒有犯罪,我只是說我們沒有辛普森犯罪的記錄。」經過漫長的審判,在缺乏強有力的證據狀況下,他從死刑犯變成無罪判決。

其實,遠在二千多年前,你相信嗎,中國《尚書 • 大禹謨》就有這四個字「罪疑唯輕」的記載。多麼進步的人權觀念啊!宋朝歐陽修「瀧岡阡表」裡的那句流傳千古名言,「求其生而不可得,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。」令人動容。除此之外,我們論死刑存廢重大議題同時,更要在乎關心個人日常民事的公民權益(civil right) 問題,社會也會因此慢慢進步到個人的被尊重,人人皆平等的境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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